新华社杭州4月30日电(记者许舜达、方问禹)记者30日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,自5月1日12时起,东海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,最长休渔时间为四个半月。5月8日后,浙江省将禁止销售带鱼、大黄鱼、小黄鱼、银鲳、鲐鱼(青占鱼)、三疣梭子蟹、虾蛄、龙头鱼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。
按照伏季休渔规定,浙江全省范围内近1.7万艘应休渔的海洋渔船应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停靠进港。其中,单船桁杆拖网(桁杆拖虾)、笼壶类、刺网类、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(敷网)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;除单锚张纲张网(帆式张网)外的其他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;单锚张纲张网(帆式张网)、拖网类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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